现在很多企业都在为欠债所烦恼,并且在要账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许多不能理解的事情。明明是对方欠钱,起诉到法院,法院却不支持。这时候就会对我们要账的积极性产生影响,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?湖州要账公司为您介绍一下。
一、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
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,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,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,更有甚者边白条都不打。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,若债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,我们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、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。所以我们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。
二、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
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,并不积极主张权力讨要货款,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。另一种情况相反,就是积极主张权利,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证据。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债务人不认可债权人主张过权利,债权人已过诉讼时效时;债权人举不出主张过权利、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。以上两种行为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。在产生欠款后,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,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。
三、注意保全
官司胜诉了,债务人有执行能力,但执行不了,也就是俗语说的“赢了官司,赔了钱”。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:
(一)、在诉讼过程中“保全”,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,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。
(二)、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,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,协助人民法院执行。